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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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对被告四川林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享有职工破产债权71051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四川林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