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法院 利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利津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鲁0522民初409号之一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现住东营市东营区。

原告***与被告***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由于该案涉及反诉且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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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尚凡明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  石金娣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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