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案执行财产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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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冀0184执保62号 申请人侯建朝与被申请人高丽娜、高香平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保全申请立执行保全案件,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后,发现被申请人名下有足额银行存款,根据申请保全标的冻结了其财产,现已保全完毕对该案进行结案处理。 审判员 林建信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王子贤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