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8)闽0102民初605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国共产党福州市晋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公司分别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708元均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