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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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贵G×××**号奔驰牌东云维特斯WD4PG2EE小型普通客车一辆予以查封。 查封期限为二年。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23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