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每月扣划被执行人***在新桥镇××小学工资收入609元(开户行:贵州黔西南兴义浦发村镇银行,账号:62×××99,账户名称:***)至申请执行人***账户(开户行:贵州黔西南兴义浦发村镇银行,账号:62×××57,账户名称:***)上(扣划金额109076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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