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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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台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台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2630执50号 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人)、王洪振、杨就九(被执行人): 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王洪振、杨就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627.9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1627.92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人)。至此,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2630民初331号(原审情况案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