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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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1977.04元、交通费200元、误工费2833.33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8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