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北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桂林市和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保全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1)桂0304执保63号 本院在保全申请人桂林市和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保广西北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桂0304民初12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采取了相应保全措施。现将财产保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院于2021年1月25日解除被申请人广西北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查封的账户资金1500000元的查封措施。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2021)桂0304民初12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规定的保全事项全部保全。 审判员 石蓉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李倩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