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赔偿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损失97500元及合理支出3500元; 二、驳回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1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于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06-26 |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