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日照华亿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展鸿经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102民初222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成,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日照展鸿经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宋敬伦,经理。 被告:日照华亿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经理。 原告***与被告***、日照展鸿经贸有限公司、日照华亿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善霞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张翠翠 |
| 裁判日期 | 2020-02-14 |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