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2401执264号

申请执行人董伟与被执行人白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吉2401民初228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支付4500元;2.执行费50元)。本院于2021年1月7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白杨分别于2021年2月6日、3月1日向申请执行人董伟支付4500元,申请执行人董伟同意结案。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董伟申请执行的(2020)吉2401民初228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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