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怀远县华运航运有限公司
泉州安华物流有限公司
泉州安通集速拼物流有限公司
南安水石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南京泉航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南安水石物流有限公司、被告泉州安华物流有限公司、被告泉州安通集速拼物流有限公司、被告怀远县华运航运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因撤诉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南京泉航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1-15
发布日期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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