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长运塑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1012执2024号

吴鹏、王锐:

申请执行人吴鹏与被执行人王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扬州长运塑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付执行款18348元(已发还申请执行人),并缴纳了本案的执行费221元。申请执行人吴鹏向本院申请该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为此,本院(2019)苏1012民初3473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执行完毕,(2020)苏1012执2024号执行案件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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