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法院 隆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冀0825执494号

申请执行人:佟印东

被执行人:姜宽、荆合、姜福平

关于申请执行人佟印东与被执行人姜宽、荆合、姜福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7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姜福平履行了标的款9137.5元,(含诉讼费137.5元),执行费50元,合计:9187.5元。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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