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茂名扬翔饲料有限公司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黎族自治县红林营业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营业所
类型 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高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19)粤0981执保1518号

茂名扬翔饲料有限公司、钟青秋、陈求谦:

关于申请人茂名扬翔饲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钟青秋、陈求谦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981民初4203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采取以下查封保全措施:

一、对被申请人陈求谦开设于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昌江县联社营业部的账户(账号:62×××74、62×××2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黎族自治县红林营业所的账户(账号:60×××0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营业所的账户(账号:62×××45)限额60000元进行冻结,冻结期限1年,自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3日止,截至2019年12月13日止冻结金额分别为1223.88元、8536.98元、3844.20元、1205.07元。

二、对被申请人钟青秋开设于中国银行昌江支行营业部的账户(账号:26×××32CNY0)限额60000元进行冻结,冻结期限1年,自2019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4日止,截至2019年12月14日止冻结金额为1573.88元。

三、对被申请人钟青秋开设于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昌江县联社营业部的账户(账号:35×××12)、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昌江县石碌信用社的账户(账号:62×××97)、限额60000元进行冻结,冻结期限1年,自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3日止,截至2019年12月13日止冻结金额分别为100.52元、14049.04元。

四、对被申请人钟青秋开设于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账户(账号:085e9858ec75c8aa203ac2b1a@wx.tenpay.com)进行冻结,冻结期限1年,自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13日止,截至2019年12月13日止冻结金额为1276.27元。

特此告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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