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茂名扬翔饲料有限公司
广东高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
类型 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高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19)粤0981执保879号

茂名扬翔饲料有限公司、黎钟汉、苏远飞、黎海梅:

关于申请人茂名扬翔饲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黎钟汉、苏远飞、黎海梅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981民初3310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采取以下查封保全措施:

对被申请人苏远飞开设于广东高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的账户(账号:80×××12-001-01)限额85000元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1年,自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20日,截至2019年9月20日止冻结金额为85000元。

特此告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