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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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本诉原告***与本诉被告***之夫张锁富于2006年5月10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二、本诉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本诉原告***、***办理位于凯里市房屋(产权证号:凯房权房权证州房字第**过户手续。 三、驳回反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69元、反诉案件受理费605元,合计874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在上诉期限内向上诉法院预交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本判决生效后,如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可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