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庆恒隆兴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2020)皖0811民初2553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安庆恒隆兴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7395元,减半收取3697.5元,由安庆恒隆兴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384元,减半收取2692元,由***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2-07
发布日期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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