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九江大都会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力山仁和实业有限公司
金时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款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15民初9492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麻云程,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芮,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告:金时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九江大都会实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江西力山仁和实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金时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大都会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力山仁和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戴姣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梁洁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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