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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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九江大都会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力山仁和实业有限公司 金时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15民初9492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麻云程,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芮,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告:金时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九江大都会实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江西力山仁和实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金时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大都会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力山仁和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戴姣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梁洁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