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网之道信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电广传媒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完美星空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北京网之道咨询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二、被告北京网之道咨询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维权费用3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三、驳回原告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81.25元,由原告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704.25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网之道咨询有限公司负担37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04-12
发布日期 2020-03-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