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昌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广州市白云区*****1002房【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02*****3号】的房产以人民币23519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买受人刘磊林(公民身份证号码:)所有。

二、上述财产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刘磊林负担。买受人刘磊林应持本裁定到主管部门迳行办理过户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1-29
发布日期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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