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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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停止支付)、扣划、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收入共计32,000元及逾期履行的利息; 二、以上冻结、扣划不足部分,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对不动产、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查封期限届 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3-05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