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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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928号岙林小区1栋1层5单元102号房为曹伟东(于2013年11月30日死亡)借用被告***名义购买,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权过户手续;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709.58元(原告已预交)由三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