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靖远鸿钰工贸有限公司 甘肃鸿泰铝业有限公司 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中瑞铝业有限公司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靖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靖远鸿钰工贸有限公司对甘肃中瑞铝业有限公司享有251576.36元债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91元,靖远鸿钰工贸有限公司负担217元,甘肃中瑞铝业有限公司负担507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29 |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