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洛阳实顺非开挖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专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人民币45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21年2月1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