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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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鑫泰锅炉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康泰热力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2020)冀0821民初1131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锦州鑫泰锅炉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连带赔偿***所有损失的90%,即132351.26元(147056.95元*90%)。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判项,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3260.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2934.00元、由***负担326.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