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一案行政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土地行政管理(土地)
法院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被告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8月28日作出的《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韶武自然资(罚)字[2019]60号)违法。

二、确认被告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13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韶武府行复〔2019〕28号)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1-03-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