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撤销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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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临颍县颍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撤销 |
法院 |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临颍县人民政府2020年9月16日作出的《关于邢庄教育园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临颍县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