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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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佳鸿纺织有限公司 绍兴市土地评估中心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绍兴佳鸿纺织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8日签订的《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第二条第1项、第四条第1项中关于房屋转让价格的约定无效; 二、确认原告***与被告绍兴佳鸿纺织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7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第五条中关于房屋转让价格的约定无效;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负担20元,被告绍兴佳鸿纺织有限公司、***负担20元,限被告绍兴佳鸿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