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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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银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盐城三本混凝土有限公司 江苏博拓新型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苏博拓新型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13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6300元,由原告江苏博拓新型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