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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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于2019年8月28日以赠与方式将名下坐落于瑞安市××楼镇龙湖湖石村沿江街86号房产[原权证号:0158705号,现权证号:浙(2019)瑞安市不动产权第0049660号,建筑面积:204.25㎡]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二、被告***与第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坐落于瑞安市××楼镇龙湖湖石村沿江街86号房产[原权证号:0158705号,现权证号:浙(2019)瑞安市不动产权第0049660号,建筑面积:204.25㎡]恢复登记至被告***名下;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5000元,款可交本院转付;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25元,减半收取计3012.5元,由被告***负担(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