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拥有的位于齐河县世纪路187号德百玫瑰园1#楼1-602房产一处,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17)齐河县不动产权第0001569号。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轮侯查封(扣押、冻结)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扣押、冻结)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3-19
发布日期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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