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潍坊荣雅木业有限公司
江西豪星科技有限公司
潍坊普莱德塑木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潍坊普莱德塑木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潍坊荣雅木业有限公司、江西豪星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4900元,由原告潍坊普莱德塑木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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