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102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7102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月1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76元,由被告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向本院预交该款,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7 |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