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批准、行政撤销一审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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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诚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批准 |
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涟水县诚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涟水县诚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账号:62×××61)。 |
裁判日期 | 2020-12-18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