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国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中电加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实强经贸有限公司
江苏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2020)新0106民初74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新疆实强经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1,057.92元(实强公司已预交)由实强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9,484.88元(国诚公司已预交),由实强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15
发布日期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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