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云中飞货运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知情权纠纷
法院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新疆云中飞货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公司自成立之日即2013年8月21日起至原告***起诉之日即2020年7月4日间的公司账本、记账凭证、年度审计报告、银行对账单供原告***查阅、复制,上述材料由原告***在被告云中飞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内查阅,查阅、复制时间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新疆云中飞货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23
发布日期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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