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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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小区××号楼××号房产一处(临房预兰山北城新区字第424093号),期限为三年。 在查封期间,被查封的财产,由被申请人负责看护、保管。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