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浙江九州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上海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浙江九州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4,477,028.69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上海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12-13
发布日期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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