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嘉华印染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东支行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浙0103执恢103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东支行与杭州友谊染织有限公司、浙江嘉华印染有限公司、毛关根、杨爱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杭下商初字第02534号判决书,于2021年2月2日立案恢复执行。现因被执行人浙江嘉华印染有限公司缴纳案款4600000元,诉讼费101711元,申请执行费79913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本次恢复执行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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