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米娜凯威(金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703执645号

申请执行人叶晨,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米娜凯威(金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慧娅。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叶晨与被执行人米娜凯威(金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全部履行(2020)浙0703民初4357号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浙0703执645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