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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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摩尔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1执110号 钟涛、鲁萌、成都摩尔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仲裁委员会(2020)成仲案字第1153号仲裁调解协议,于2021年1月6日立案执行钟涛、鲁萌与成都摩尔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内容为办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路××号××栋××层××号房屋不动产权证。执行中,本院依据仲裁调解协议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路××号××栋××层××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至钟涛、鲁萌名下,本案执行费500.00元已由(2021)川01执97号案件统一收取并上缴国库。 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