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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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121执648号 石维开、秦超: 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0121民初2887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受理了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21958元。执行过程中,秦超主动缴纳案款22187元(含执行费229元),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121执648号执行案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王 军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秦小梅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