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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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开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121执保122号 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贵阳普悦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德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德鑫置业有限公司、贵阳中镭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中镭商贸有限公司、薛镭、丁晓晓、陈威、彭方、徐娜: 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贵阳普悦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德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德鑫置业有限公司、贵阳中镭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中镭商贸有限公司、薛镭、丁晓晓、陈威、彭方、徐娜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263305.6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陈威5个银行账户、查封丁晓晓名下沪K×××××宝马牌车1辆、冻结彭方3个银行账户、冻结薛镭2个银行账户、查封徐娜名下粤B×××××巴博斯牌车一辆及冻结徐娜7个银行账户、冻结贵州德鑫置业有限公司2个银行账户、冻结贵阳中镭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个银行账户、冻结贵阳普悦贸易有限公司1个银行账户。至此,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121财保107号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刘有才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 吴柯熠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