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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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万高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2民初57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萍,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广东万高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钟伟光。 原告***与被告***、广东万高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杨建勇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顾斐平 |
裁判日期 | 2020-01-21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