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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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合肥市庐阳区【产权证号:庐××】的房产; 二、查封担保人严华(居民身份证号码34××)名下位于合肥市庐阳区【产权证号:皖×号】的房产。 案件申请费为5000元,由申请人***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