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南支行
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上关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平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在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上关支行账号为:33×××68的存款至130000元止。

二、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南支行账号为:62×××76的存款至130000元止。

三、冻结期限为一年(2021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6日止)。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3-17
发布日期 2021-03-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