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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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申请人重庆市正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原申请执行人重庆市涪陵区金石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案中的权利义务由申请人重庆市正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继受。

申请人、被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对本院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01-15
发布日期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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