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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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上海子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家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江苏吉山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上海家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88,040元由原告自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